我院关于做好2023年3月批次研究生学位申请审核工作的通知

发布者:花文婷发布时间:2023-02-17浏览次数:10

各学位点、导师、研究生:

       为高效有序做好2023年3月批次毕业研究生学位申请审核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       一、学位申请审核对象

       完成培养环节、通过论文答辩并达到学位授予要求的研究生。

       二、学位申请审核时间地点

时间

工作内容

地点

3月1日-9日

学位申请

B1-324

3月13日(暂定)

分学位委员会

待定

 

       三、学位申请审核程序

       1、答辩结果录入:经各研究生二级培养单位研究生院秘书审核“学生答辩申请”通过之后,完成“答辩结果录入”。

       2、学位授予数据录入:此部分数据作为上传到教育部系统论证学位证书使用,填写后无法修正,请务必认真准确填写相关信息。

       3、学位授予申请:填写“学位授予申请”。

       4、科研成果审核:研究生按照科技档案卷内目录(附件1)提交学位申请材料,学院逐一审核,严格把关。提交符合学位授予要求的科研成果附件或录用通知附件(所有附件需导师确认签字,原件备查)。学术论文期刊应提供杂志原件审核,SCI论文需提供文章全文及图书馆检索收录证明,录用证明应提供导师签字、学院审核后盖章的原件

       四、学位申请材料归档要求

       1、按照研究生科技档案卷内目录要求,整理相关材料、装袋并在责任人处签字。卷内目录粘贴于科技档案袋封面。

       2、学位论文应按照答辩专家的意见进行认真修改,导师认可后,方能提交,电子版本与纸质版本必须一致。电子版本提交图书馆,纸质版一式4份。提交校图书馆1份、科技档案袋1份、各研究生二级培养单位2份(分别用于提交至国家图书馆和中国知网)。学位论文纸质版在提交校图书馆的同时,需在其“学位论文提交系统”提交电子版,具体操作请详阅图书馆主页“学生服务”“学位论文提交”专栏或关注“5163银河主站线路检测图书馆”微信公众号,论文提交时间安排另行通知。保密论文应做好相应标注,保密论文不参加各级各类优秀论文评选。

       五、其他事项

       1、通过学位论文答辩,但不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研究生,请自行保管学位申请材料,下次申请学位时提交。

       2、在籍研究生提交学位申请时,需提交填写完整的学籍卡1份、毕业生登记表1份



       附件1:研究生科技档案目录.rar

       附件2: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 国家保密局关于印发《涉密研究生与涉密学位论文管理办法》的通知.doc

       附件3:5163银河主站线路检测研究生学位论文保密证明.doc

 





5163银河主站线路检测

2023年2月17日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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